0311-85628722   |   xqcc2@163.com     |     申投诉邮箱:stsjy2021@163.com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致获证客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2-01 11:54 浏览:1386

尊敬的客户:

鼠年伊始,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原中心)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祝福您平安、健康!

在这个特殊的春节假期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兴原中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按照国家认可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中核集团以及上级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安排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小组, 以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部署兴原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审核方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认证审核工作做如下调整: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实施现场审核活动。对于即将到期的再认证和监督审核,按下列原则延长6个月6个月内,在疫情好转后另行安排现场审核。

——初审后的第一次监督和再认证的审核:需提供内审、管理评审、纠正措施、检测报告有关的资料,经审核员文审合格办理延长有效期6个月的手续  

——其他情况的监督审核:直接延后6个月。

2.特殊时期,对于能够实现与审核员远程视频沟通的获证客户,可采取远程电子审核的方式完成监督、再认证审核

3当地疫情状况较为轻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获证客户如能接受本地区审核员去现场,也可以实施现场审核

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利益,是我们的责任。贵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上述相应的方案,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您的选择。

联系方式:

与各分公司和工作站的联系,按各分公司和工作站确定的联系方式。

疫情防控,全民有责。当前是遏制疫情的关键时期,兴原中心愿与您携手并进、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再次祝您及您单位全体员工身体健康!平安顺遂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上一篇:兴原河北分公司2018年终总结大会召开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 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原兴原认证中心河北办事处) 冀ICP备12016979号-1 技术支持:百成网络